基本案情及办案经过:2022年6月份委托人驾驶车辆与张某、孙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张某受伤,造成巨大损失。因现场无交通监控设施,交警部门调查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并明确载明“本次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的结论。受害人张某随后将委托人、孙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0余万元。
面对巨额赔偿金,委托人委托了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的潘兴峰、赵莉两位律师进行代理,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了解了案情,申请法院调取了交警部门的所有案件材料,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确立了委托人在此次事件中没有过错,对本次事故没有任何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代理意见。庭审期间代理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答辩并开展多轮次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该代理意见,判决委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心得及思维运用: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在对事故责任无法作出划定时,特别是在有保险公司承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从保护弱者和受害人的角度考虑判定各方均有责任。本案中代理人没有拘泥于以往判例,而是结合基本案件事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从本案可以看出我们律师在代理案件时要跳出经验的藩篱,摆脱固定思维,多角度验证,建立求证的思维模式,真正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到实处。
潘兴峰,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所专家委员会主任兼刑事团队负责人,济宁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社会兼职: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律师协会理事;济宁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委员;济宁市电台“林华时间”特邀嘉宾律师;济宁市满意合伙人律师;
执业十余年多次被评为律师先进个人,办理案件近千起,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莉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高级企业合规师,曾担任金乡县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为济宁市市长热线法律专席律师,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值班律师,济宁市电视台律师普法大讲堂栏目宣讲律师,济宁市电台“林华时间”特邀嘉宾,并被多家企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各种法律事务均有涉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贸易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办理。
专利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主要通过资产转移和真实销售进行,因此风险隔离的程度以及有效性判断必须建立在对资产转移和真实销售的判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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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盗窃后使用暴力行为的抢劫是普通抢劫罪的一种犯罪类型。该类型的犯罪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权和他人的人身权两种犯罪客体,它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暴力犯罪。但就如何对这一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较大争议。主要有:对盗窃这一前行为应如何理解、对实施盗窃后使用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后行为的理解,以及如何理解盗窃行为与后使用的暴力行为的关系,盗窃后使用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观目的、动机等。本文主要是对前行的盗窃行为是否应构成犯罪才成立本罪的前提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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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民事诉讼中送达主要包括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其中公告送达又是这几种送达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何最大发挥公告送达的作用,完善其缺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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