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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09:15:54

律说“彩礼返还”

结婚前给付彩礼,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否会支持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返还请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形,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返还请求。但支持并不代表必须全部返还,法院审理时并不机械地适用法律规定,还会兼顾社会基本道德认知和价值观念,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举办婚礼、生育子女、各方过错等情形,以使判决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供稿|王文文

编辑|张孟茹

审核|苏远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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