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在美丽的青岛召开,到会的领导有省总工会副主席冯庆禄,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省律协会长苏波,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李邦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郭春晓副主任济宁市总工会副主席段成军、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徐西力参加了成立大会。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向张东坤主任颁发了聘书。
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成立的目的是为职工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伞。职工遇到拖欠工资、工伤等四类问题,均可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团的成员全部是由熟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协调劳动关系经验,热心工会工作的职业律师担任。
律师团主要是为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工会维权社会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主要职责是积极为县、市、区总工会参与立法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代理仲裁、诉讼;协助各级工会办理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参与协调重大劳动纠纷;协助各级工会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等。
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将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行业和“关停并转迁”企业等劳动争议多发领域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将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特殊权益保护列为重点帮助事项,特别是针对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将组织优势力量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提高工会法律服务能力,促使工会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就近、快捷、有效获得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