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对于每一位车主来说都很重要,交通事故保险也为车主们上了一道安全锁。有些发生事故的车辆会以低价转让,那么,买了事故车,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事故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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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事故发生后,晨晨便想将车辆转卖出去,并约定车辆的保险理赔款29.5万元归买家所有,同时,买家需要以晨晨名义索赔。阿耀觉得二手车性价比高,也有保险理赔,就买下了这辆车。
之后,阿耀和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索赔协商,但双方对损失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故保险公司拖延至今仍未向阿耀赔偿损失。
无奈之下,阿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辩称: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单被保险人为晨晨,车辆发生事故也在保险期间内,此时晨晨还是车主,所以晨晨才有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晨晨将车辆转卖给阿耀时也明确约定,需要以晨晨名义索赔。
法官说法
涉及车辆转让的车险理赔,被保险人对车辆能否申请理赔,是以事故发生为时间节点,买卖双方当然也可以就此协商变更。以本案为例,如果晨晨的车辆是在事故发生前就转让了,那么买方阿耀就能申请理赔,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起诉保险公司。但本案车辆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转让,这种情况下,晨晨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如果阿耀想申请理赔,就需要取得晨晨的授权。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编辑:石慧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