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夫妻双方自愿签下离婚协议书,后未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2023年女方起诉离婚,这份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如男方不承认这份协议书,法院会重新分配财产吗?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所签的离婚协议,如果婚没离成,那么离婚协议就不能生效。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你们虽然已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由于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尚不能生效。如果再到法院去起诉离婚,需要你们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重新达成一份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