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者”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如何承担?
“酒文化”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现代社会,酒逐渐成为人民联络感情、沟通人际关系的重要媒介之一。但近年来,因共同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饮酒人伤亡的案例屡屡发生,受害人或其家属往往会将“共同饮酒者”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共同饮酒者”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如何承担呢?首先,饮酒者本人需要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均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轻者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要看共同饮酒人是否尽到了照顾、护送或者通知家属的义务,尤其在明知共同饮酒人中有驾驶机动车情形的,更应当尽到提醒、劝阻、甚至制止饮酒人驾驶机动车的义务,如果未尽到上述义务,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给该饮酒人造成重大损害的,共同饮酒人应当对遭受重大损害的共饮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在事故中的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供稿|付相杰
编辑|张孟茹
审核|苏远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