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6日,我所利用星期天的时间,特地邀请我所律师济宁学院顾铭心教授与我所律师济宁技术学院崔东梅教授讲解“律师演讲的技巧”。
沙龙由张东坤主任主持
顾教授把“律师演讲”分成的三大块展开:一、为什么律师演讲需要培训,1、政策导向,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司法前景愈来愈好;2、非诉业务市场快速发展;3、律师法律培训是有尊严的营销方式;4、时间与现实的结合,律师发展需要与社会接轨;5、律师自身职业要求。
紧接着顾教授又具体传授了“律师培训演讲”的要求,比如“四、三、二、一”原则,“三”的原则:例:“开头、主题、结尾”。顾教授提出律师演讲的具体要求:1、准确,2、平白无华,3、变,4、新、才、情。
三、律师演讲的误区
三不:1、对客户需求不了解;
2、目标不明确;
3、自身不自信。
三缺乏:1、缺乏案例;
2、缺乏感情,冷冰冰,生硬硬;
3、缺乏准备,不能应对突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