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杨主任给我安排的“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王爱英和志愿者杨彬彬为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让我一个既没有文化、家庭又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并且拿到了相应的赔偿,真的是太感谢啦!”。12月9日上午,受援人李某满怀感激之情来到施甸县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印着“法援解民忧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施甸县法律援助志愿者王爱英律师和杨彬彬志愿者手上,表示感谢。
2020年12月01日12时26分,张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在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公路经岔道左转驶入菖蒲塘公路2公里+500米时,与李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2020年12月26日,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第53052142020000203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
李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工作,加上家庭贫困无力聘请律师。张某找到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即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中心立即指派“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王爱英和志愿者杨彬彬帮助维权,提供法律援助。“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成功帮助受援人获得 13566.04元的赔偿款,并已全额支付。
今年以来,“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王爱英和志愿者杨彬彬已获赠两面锦旗,王律师和杨彬彬表示,通过这面鲜红的锦旗,既激发了她们“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热情,也使她们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援助责任之重大,在今后工作中将持续关注着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地保障援助对象的诉讼权利,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以后工作中她们将继续致力于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让每一位受援人在每一起法援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