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济宁碳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成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上证债备字〔2014〕40号)。济宁碳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济宁市第一笔通过备案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标志着济宁市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迈出实质性步伐。
查看详情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0 mimqiao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10323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