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三月天,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恰逢我国第44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共青团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支部积极响应上级团委关于义务植树活动的号召。经律所管委会研究决定,特组织律所青年律师共赴嘉祥县南部山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活动现场,同志们手持铁锹,干劲十足,将50余棵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树苗植入荒山中。新栽种的苗木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整齐排列的树苗在春风中摇曳,终将在历经风霜雪雨后枝叶繁茂、覆庇一方。
2017年3月29日,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说过:“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我们每个人都是乘凉者,但更要做种树者。”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积极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