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就律所人事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促进律所发展,作出以下人事任免决定。
阎光曦,男,汉族,194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荣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离任两年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电视台“直播民生”栏目、济宁经济广播电台《法治时空》栏目特邀嘉宾律师。曾荣获济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济宁仲裁委员会功勋仲裁员等称号。
张东坤,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8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中共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主任。曾获“三等功”、“十佳律师”、“优秀仲裁员”、“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主要社会兼职:中共济宁市委法律专家,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济宁市政法系统法律咨询专家,济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济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济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宁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监事长,济宁市侨商协会副监事长,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宁市法学会会员,济宁仲裁委员会、钦州仲裁委员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及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济宁市教育家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律协会员服务委员会、企业破产清算委员会及涉诉涉访申诉案件委员会委员,淮海茂通律师服务联盟副主席兼联盟刑事法律部首席主任律师。
张辉,男,汉族,1984年07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金融部主任,济宁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破产委员会委员、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团成员,注册金融风险高级管理师,现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谨慎、专心专业、办事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
李虎律师,男,汉族,1986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宁市律师协会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具有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自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各种法律事务均有涉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办理。现担任数家公司及个人的法律顾问,并担任济宁广播电视台特邀评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个人评价:为人正直、诚实,工作认真负责,做事严谨细致。工作目标: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公正实施为目标。
王建设,男,汉族,1982年03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为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民商合同部主任。兼任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申诉值班律师等。王建设律师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专业知识扎实,执业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具有良好的协调和沟通能力。王建设律师先后担任了大量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潘兴峰,男,汉族,1981年07月出生,济宁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及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刑事律师团队负责人。从业十多年多次被评为律师执业先进个人,具备丰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案件的办理,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潘兴峰律师愿以自身法律智慧及优良的职业道德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王福祥,男,汉族,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为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申诉值班律师。本律师秉承“忠人之事,依法维权”的执业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诉讼经验和技能娴熟、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勤勉为委托人服务,承办疑难案件有金乡劳服公司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清算案,义桥洗煤厂执行、清算案,唐口孙杨田集体诉讼案、法院拍卖房产侵占执行案等疑难案件,参与办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破产清算案、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案等。
这次人事任免,立足民桥所百年发展大计,充分体现了民桥所团结奉献的精神风貌。全体民桥人将不忘初心,兢兢业业,努力实现服务社会使命,创立法律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