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暨集中岗前培训会议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召开,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钱欣红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钱副院长指出,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特邀调解是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方式,是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特邀调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特邀调解制度就是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优化了国家治理体系。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东坤,副主任阎光曦、王建设,律师崔冬梅、王福祥选聘为首批特邀调解员,会议向五人颁发特邀调解员证书。
会议邀请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任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迎春法官,对于调解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授课,李迎春法官主要从调解的原则、方法等方面,结合自己办理调解案件经验,生动的为到场的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传教。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特邀调解工作若干意见》
通过这次集中培训,让大家深刻意识要了调解在处理纠纷方式的重要性,也让大家对特邀调解的原则、程序、方式等方面有了深刻的了解。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受聘人员表示,一定会加强业务培训,遵守司法礼仪,保证调解质量,积极稳妥的开展高效、便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