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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5:33:28
《民桥说法》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实务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公众号现开辟“民桥说法”栏目,就公众日常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促进普法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婚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民法典施行后,离婚协议书怎么样签订才能更好保护各方利益,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李万瑞律师为大家开始说法:

一、解除婚姻关系

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但大前提应注意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排除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基础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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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分割

1、 列明财产

财产分割除了逐一列明,明确具体外,还应注意分割方式的可操作性。另外,关于隐匿财产问题,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上述行为,另一方可要求对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2、约定夫妻之间补偿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约定困难帮助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约定过错损害赔偿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写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

“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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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婚协议中特别注意的两点

写明户口处理问题,因为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此,需要特别写明。


由于离婚协议涉及的法律理论及实践问题都较多,今天解说到这里,下期继续,敬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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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团队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团队,是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团队,致力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本团队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事案件,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及办案技巧。通过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最合理、有效的解决方式,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将婚姻破裂对当事人造成的情感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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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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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37-2263077 400-0537-900李万瑞律师电话1340627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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