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上午,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在嘉祥县人民法院召开,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参加此次会议。
2018年7月16日,嘉祥县人民法院根据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的申请,裁定受理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2018年8月8日,根据公开抽签结果,指定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担任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管理人。接受委托之后,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即组建了以张辉律师为首的近三十人的律师团队。优秀的组长带领、专业的人员配置、默契的团队配合为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承办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破产清算案件,实现了锻炼队伍、增强履职能力的目标,成功打造出一支破产专业强队,再次彰显民桥律师在破产重整领域的专业化、团队化、规模化。
会议期间,张辉律师、曹文娟律师、王美华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向嘉祥县人民法院及全体与会债权人分别做了《企业情况报告》、《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初步认定报告》等,详细的介绍了管理人前期阶段性的工作。
嘉祥县兴元农业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利益牵扯复杂,职工问题突出,此次会议的召开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确保了会议顺利进行。
会议的成功意味着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将会继续进行,更加重视后续的工作。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项目团队将配合嘉祥县人民法院,继续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忠实的执行各项法定职责,优质完成管理人的各项工作,使破产清算项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