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桥首页 专业团队 业务领域 关于我们 LOGO图片 新闻动态 经典分享 招纳贤士 联系我们
2021-04-25 17:03:29
《民桥说法》——向校园暴力说不!
关注我们,律师相伴;携手民桥,行稳致远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公众号现开辟“民桥说法”栏目,就公众日常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促进普法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2021年4月9日,网络传播的一则关于山东省某中学中学生打人的视频,让不少人心惊,八年级的中学生毫无法律概念的对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目前该事件已经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目前我国校园暴力的特点:一是施暴年龄低龄化,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不乏小学生;二是施暴主体群体化,拉帮结派,以多欺少,属于集体作恶;三是施暴手段非人化,情节极其恶劣,从肉 体折磨和人格侮辱进行双重伤害;四是施暴过程网络化,往往会传发到新媒体上“炫耀”。五是女生成为主要施暴群体。

那么如何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呢?除了家长和学校要严格管理以外,我国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在不断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3、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4、其他法律

最基本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他还有相关情况得就是《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校园暴力现象的出现和蔓延是由诸多原因导致的,在健全校园管理制度的同时, 运用法律手段来控制这种蔓延趋势也是大有裨益的。让我们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和控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才能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专业团队 业务领域 经典分享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0 mimqiao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10323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