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伟律师做客济宁广播电台《林华时间》直播间。本期节目讨论的话题是“对打假人王海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代言人陈鲁豫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看法”。
节目中,张伟副主任根据《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关键点,对法院判决结果对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虚假宣传”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均有设计,但处罚部门不同、处罚标准各异。“在何种情况下适用何法?‘引人误解’这一规定到底该怎么解读?这些问题的意义,往往大于事件本身。”如果法院认定“六个核桃”的宣传是虚假广告,那很多打擦边球的类似广告就将列入虚假广告的范围,这将有力遏制虚假广告,鼓励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对社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节目结束后,济宁广播电台《林华时间》栏目组负责人对张伟副主任在节目中专业、精准的讲解给予肯定,并希望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在以后的节目中继续给予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