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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11:15:42
民桥所选派律师参加2017年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

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能力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用人单位劳动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加快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鲁人社发〔2010〕73号)和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安排,2017年11月6日——10日,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曲阜市组织举办“2017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二期)。民桥所选派张伟副主任、汤红艳、郑龙宁、王福祥、魏广存、王振祥、唐世爽、余慧敏八名律师参加了上述培训班的学习。


此次调解员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和劳动法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授课。主要课程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与实务;人力资源风险防控知识与实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知识与实务;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知识与实务;就业、社保、仲裁案件、人力资源管理现场咨询等方面的内容。今天上午学习了《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下午学习了《最新就业政策详解》课程,两位授课老师均是该领域的业务专家,结合各自工作实践,详尽讲解了课程内容,与律师工作可以相互印证,获得听课律师的一致好评。

   参加本次调解员培训的还有各企事业单位(重点科教文卫)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基层工会未取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以及2014年前取得调解员资格证需要换证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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